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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今天特别发布!里面的内容与你有关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4/06/15 09:39:4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十堰晚报 作者:十堰晚报 1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人无信不立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诚信已成为人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买房、买车、贷款

都需要征信报告支持

那个人征信在哪里查询呢?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分行

公布一批征信查询服务网点

市民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

查询个人征信情况哦

↓↓↓


除此之外

也可在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城区或县市所属银行网点的

智慧柜员机上查询


除了线下查询

市民也可选择以下方式

进行线上查询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

登录www.pbccrc.org.cn(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点击 “核心业务”栏目下“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入口查询。

2.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登录https://ipcrs.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查询。

3.手机银行APP

已开通手机银行APP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的金融机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联(云闪付)。

4.网上银行

已开通网上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的金融机构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

近年来

随着征信制度逐渐完善

大家越来越重视个人征信

关于征信的骗局

也层出不穷


在此,晚报君提醒大家

个人征信

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统一管理

任何人无权删除、修改

凡是声称可以帮助消除

征信不良记录的

都是诈骗!

如果征信确有受损

先别慌

下面这些知识你应该知道


Q:

有一次失信记录,会被终身记录吗?


A:

不会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持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简而言之,就是您还清欠款之日起为期5年。例如:2015年9月,您的信用卡忘记还款,直到2015年11月您才将所欠款项还清。您的信用报告中将会记录2015年9月您的信用卡产生了不良行为,2015年11月不良行为终止,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是2015年11月至2020年10月。也就是说,到了2020年11月,您的不良记录将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5年内,如您认为情况特殊,可在信用报告中对不良行为作出说明,供使用报告者参考。

Q:

信用报告发现记录错误该怎么处理?


A:

个人或企业如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错误、遗漏的,可就近选择发生该笔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或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征信人工服务窗口申请征信异议,可致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取指导帮助。个人申请征信异议的,也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个人异议申请。

Q:

自助查询网点查询报告时提示“输入的姓名与系统收录的姓名不一致”怎么办?


A:

如在自助查询网点查询报告时提示“输入的姓名与系统收录的姓名不一致”时,可就近到金融机构代理查询服务网点或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征信人工服务窗口办理。在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出现这个问题,可以直接由金融机构协助处理。

更多征信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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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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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还是要提醒大伙
理性消费,合理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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