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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3日)
湖北省商务厅等4部门发布
《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
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湖北发放3.5亿元补贴资金
实施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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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
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金额
补贴资金总额3.5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3亿元,回收废旧家电补贴0.5亿元),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市州财政各负担50%。如提前使用完毕,即发布补贴政策结束公告。
其中线下资金2.5亿元,线上资金0.5亿元,回收补贴资金0.5亿元。
三、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若干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件商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
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视机、投影仪、冰箱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电饭煲、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17类商品。产品须在中国效能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达一、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废旧家电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回收类型和数量进行测算,单个回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四、参与方式
(一)消费者下载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通过平台完成售旧、购新和支付;
(二)购买新家电须交售旧家电,交售旧家电不受品种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必须一致;
(三)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四)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
(五)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六)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七)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需由线上、线下参与商户提供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商户结合实际约定;
(八)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五、参与流程
(一)线下使用流程
活动期间,省内个人消费者根据手机定位所在市州区域,登录入选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区”,提交收旧申请(提交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地址、旧家电品类、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品牌);平台审核后,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消费者到入选商户购买新家电,通过入选线下支付平台应用程序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按实际支付金额10%实现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支付开具发票;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商户同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完成收旧信息上传(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相关图片、购买人姓名等信息)至入选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流程完成。
线下补贴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二)线上使用流程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任一市州区域(含县市区)均可登录入选服务平台APP“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区”,进入参与活动详情页;点击欲购商品详情页,选择“以旧换新”活动栏,上传交旧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并同意平台《以旧换新交易协议》后,进入订单结算页面,使用指定支付方式实现实际支付金额10%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新机购买订单;服务平台上门回收旧家电,上传旧机回收报告(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相关图片、购买人姓名等信息);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开具发票,流程完成。
线上补贴收货地点须为湖北省内区域。
六、服务平台
湖北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认2家线上电商平台、1家线下支付平台和1家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