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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最新通知:举报有奖,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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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管理员于 2024/03/27 12:01: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秦楚网
作者: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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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秦楚网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十堰市公安局、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禁毒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举报可以公开或匿名进行
但应有明确具体的
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
地点、人员、物品等
基本举报事实
○ 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的;○ 举报制毒工厂的;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 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举报存在吸毒问题的公共娱乐场所、会所、宾馆、出租屋等场所;○ 举报非法种植罂栗或大麻的,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大麻种子的;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等行为,将一次性给予人民币300元-30万元奖励。
同时,对于在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直接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毒品犯罪案件后,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起2个月内,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不便或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凭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领取。
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