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省政府最新通告,涉及十堰多地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十堰观察 / 正文

二手房入驻.pn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省政府最新通告,涉及十堰多地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4/03/09 09:55: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秦楚网 作者:秦楚网 3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的通告》。全文如下: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入鄂动物调运监管,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设立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共设立36条入鄂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附后)。

二、凡经道路运输动物进入(经过)我省的,应当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和检疫标识,到指定通道接受监督检查(查证、验物、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检查合格后,方可入鄂。

三、经检查不合格或道路运输动物未经指定通道进入(经过)我省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四、指定通道若有调整,由省农业农村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五、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2024年2月20日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已有0人点赞

637609910401590259643603015.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