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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快来申报!3月15日截止!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4/03/09 09:48:3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十堰发布 作者:十堰发布 4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深入推进“才聚荆楚”工程
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
在鄂创新创业
2024年继续实施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通过评审的项目
可获得5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一、支持对象和重点


(一)申报对象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3.毕业5年内(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需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支持范围

重点聚焦项目的带动就业、创新引领、经营现状和发展潜力等方面,主要支持以下行业:

一是农、林、牧、渔类。

二是信息技术类,包括光电子信息、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物联网技术、网络安全、云计算、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三是制造业类,包括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北斗、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军工等。

四是文化教育类,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是社会服务类,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家居、物流、教育培训、生命健康、交通、零售批发、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申报人自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之日起即为法人或股东。
(三)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四)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前(不含2023年7月1日)。
(五)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发生变更。
(六)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自申报之日起至2024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
(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完成后,通过资格审核、项目初选、省级评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


欢迎我市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

政策咨询电话

0719-8116391

来源 | 十堰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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