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日前
我市进一步释放
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2月29日
我市一对新人
就喜提公积金“大礼包”
少贷9万元
一次节省利息约1.5万元
佘先生是我市某单位职工,近期计划和女朋友顾小姐购房结婚。得知我市公积金相关政策有调整,两人经过咨询后,带着相关材料赶到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打算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手续。
佘先生和顾小姐计划购买的房子总价60余万,他们原本准备贷款39万,期限为10年。佘先生和其父亲所在的单位都为职工缴存了公积金,父子俩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加起来有9万元。
按照以往政策:“提取、贷款二选一”。即同一套房,办理过公积金提取后就不能再贷款,贷了款就不能提取公积金。意味着余先生选择贷款后,自己和父亲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不能再提取了。
根据调整优化后的新政策:“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都可进行办理(先提取后贷款)”。现在,余先生不仅可以提取父亲和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9万元,还能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由于提取了9万元,佘先生就将贷款由39万元更改为30万元。
佘先生请专业人士算了一笔账: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少贷这9万元,可少支付利息14785元。对于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来说,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佘先生和家人都挺开心的。
记者了解到,前不久我市接连发布了新的《十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十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出台提取+贷款政策“大礼包”,里面包括:取消“提取、贷款二选一”限制;购房可每两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可提取公积金付购房首付;省内各市州公积金异地委扣还贷等。
佘先生也是此次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出台后,首位办理“提取+贷款”业务的市民。“这政策非常好,帮我们省了钱,减轻了压力。”佘先生高兴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