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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3月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4月又在小区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 。5月初,他向国家电网申请安装充电桩,被告知需要物业公司开具允许施工证明。随后,他来到物业公司开具证明,但遭到拒绝。“物业工作人员说,今年3月以后都不能安装了,有安全隐患。”
除了李先生外,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其他市民身上。浙江路一小区和山西路某小区均有居民表示,他们想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但都遭到了物业或开发商的拒绝,理由是影响消防车进入、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从市住建局物业科获悉,从4月24日至5月6日,该科室共接到9起关于“地下车库无法安装充电桩”的投诉,大部分投诉内容都是物业公司或开发企业以“存在消防隐患”“消防设施不达标”为由,不开具施工证明或不允许安装充电桩;小部分为长租车位,物业公司不允许安装充电桩。还有不少市民通过电话、留言的形式向本报反映过类似问题。
有市民在网上问政留言咨询新建充电桩相关政策
出具施工许可为何这么难?一专家介绍,“根据规定,地下汽车库或高层汽车库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每1000平方米就需建设一个防火单元。目前,很多小区的地下车库都是按照油车的标准建设,达不到这一标准。如果物业公司批准施工,以后发生火灾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王先生(化姓)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多年。他表示,“虽然现阶段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不断上涨,但一些小区业主担心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易出现事故引发火灾,不同意其他业主安装充电桩。”
至于为何有的小区可以安装充电桩?王先生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一些新小区确实满足安装充电桩的标准,另一方面是早年物业公司方面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因此同意安装充电桩,“据我了解,个别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要拆除此前业主安装的充电桩。”
从2021年开始,我市新能源车以每年超过2000辆的速度增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达到20538辆,占汽车总量的3.9%。
2019年,市发改委印发《十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明确分3个阶段推进。其中,第二、第三阶段均有推广居民区私人充电桩、覆盖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服务工作规划。
2022年10月22日,市政府印发《十堰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具备电力增容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但现实情况中,因为小区地下车库达不到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标准,导致无法安装充电桩的情况不在少数,不少市民因充电不方便无奈放弃新能源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车的推广。
如何破解小区地下车库不符合相应消防标准,无法安装充电桩的难题?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十堰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市住建局负责在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对新建住宅小区和新建建筑规划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比例严格进行审核,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确保新建项目充电基础设施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工程建设费用纳入到项目建设成本。
新小区满足相应标准的,可以安装充电桩,那其它小区怎么解决?《办法》指出,支持居民社区建设,并要求住建部门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现有居民社区停车场地电气化改造。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居民区停车场(位)产权单位(人)在现有停车场地建设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支持配合,并提供必要帮助。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有相关的政策支持,但相关职能部门还是要对居民小区安装充电桩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完善细化;其次,有能力且愿意改造的居民小区可以对地下车库消防设施进行改造,确保加装充电桩有据可依,且安全可靠。还有专家建议,还可以居民小区室外或者露天等区域设置集中充电处,解决充电问题。